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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 - 漁業目:289 筆

1. 103.01.28 高雄市前鎮漁港試辦劃設大陸船員暫置區域管理措施 行政規則
2. 108.11.27 二十噸以上漁船安裝主機之最大馬力限制標準(廢止) 命令
3. 095.12.31 大西洋大目鮪組延繩釣漁船搭載觀察員辦法 命令
4. 109.06.18 申請漁業證明書之作業漁船漁獲物在完成輸銷他國後,核銷量低於證明書載明數量,應還原為全魚重量 命令
5. 110.11.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農授漁字第0921330102號令 命令
6. 109.06.18 即日起漁業人不得就其漁船所申領之漁業證明書或產地證明書供販售或證明他船漁獲物使用 命令
7. 100.01.06 桃園縣準用漁業法等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命令
8. 113.03.08 第一類漁港遊艇停泊費收費標準 命令
9. 097.05.21 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 命令
10. 106.02.07 對外漁業合作辦法 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