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104.01.23 |
廢家禽飼養(繫留)場所有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病例經確診者,其三公里內,鴨、鵝以外之家禽飼養(繫留)場所,應檢附獸醫師簽署之健康證明書,始得送往屠宰場;未檢附者,禁止輸送至屠宰場 |
實質法規 |
22. |
111.07.07 |
廢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 |
實質法規 |
23. |
110.10.22 |
廢番茄潛旋蛾發生地區實施共同防治措施 |
實質法規 |
24. |
110.05.11 |
廢廢止「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四日起,金門地區除公告事項二之豬肉加工產品外,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 |
實質法規 |
25. |
108.05.30 |
廢廢止「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起,金門地區除公告事項二之豬肉加工產品外,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26. |
108.04.17 |
廢廢止「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日起,金門地區除公告事項二之豬肉加工產品外,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八日生效。 |
實質法規 |
27. |
112.07.20 |
廢/停處理走私動物及其產品查核作業要點 |
行政規則 |
28. |
106.05.08 |
廢/停文心蘭種苗病毒驗證作業須知 |
行政規則 |
29. |
112.07.03 |
廢/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秋行軍蟲通報獎勵要點 |
行政規則 |
30. |
111.11.15 |
廢/停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