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3150227
7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09415024
51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6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61502503 號
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一點;並自九十六年七月十六日生效(原名
稱:丙式及丁式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及其標明方法)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91502603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原名稱:丙式及丁式
屠宰衛生合格標誌及其標明方法)
5.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0150337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61505
143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第 7 點、第 9 點及第 2 點附件二;並自
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91505
495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0150585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一日農業部農防字第 1121505406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