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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職缺辦理內陞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9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農人字第1130112702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目/組編任免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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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9 年 9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人字第 89008
  0914  號函訂定頒布
2.中華民國 90 年 4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人字第9000803
  70  號函修正頒布第 1  點規定
3.中華民國 94 年 4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40080368號
  函修正頒布第 3  點規定
4.中華民國 98 年 11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80081165 
  號函修正頒布第 2、3 點規定之附件二及附件三
5.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300112522 
  號函修正頒布第 4 點及第 1、2 點規定之附件一及附件二;增訂第 4 
  點規定之附件四及附件五;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30112809 
  號函修正頒布第 4 點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
  準表;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120162087 
  號公告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規定未
  及配合修正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
  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7.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20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20112998 號函修正頒
  布全文 4 點及其名稱;並自112 年 8 月 1 日生效(原名稱:「農業部
  職缺辦理內陞作業規定」)
8.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14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30112702 號函修正頒
  布第 3 點附件三;並自113 年 4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