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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受理人民申請使用卷證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9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農秘字第1030103363A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秘書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秘字第 890
  075491  號公告訂定全文 11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十二農秘字第 092
  0075227 號函修正頒布全文 11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秘字第 095007575
  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秘字第 1030103363A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