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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維護改善農路橋梁及交通安全設施、跨野溪橋涵瓶頸段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6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農保育字第1142664765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保育治理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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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育字第 
  113266435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28 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育字第 
  114266459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3.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6 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育字第 
  1142664765 號令發布修正第 3 點、第 10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