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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蘭花園區場館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7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農科園商字第1124017374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科技園區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1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蘭籌字第 112019032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2年8月11日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農科園商字第112
  4017374號令發布全部規定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場館使用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