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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應定期申報動物用藥品種類銷售資料申報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12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農授防字第1121471834號 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動物防疫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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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01473
  04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21471
  8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