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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0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農永字第1120032546號函
法規體系: 資源永續利用目/氣候治理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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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1100013230 號
   函訂定頒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 110 年 10 月 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1100013289 
   號函修正頒布第 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1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氣字第 1110182084 
   號函修正頒布第 6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氣字第 1120182075 
   號函修正頒布第 6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7 日農業部農永字第 1120032546 號函停止適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