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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一○○噸以上漁船及以國外為基地作業漁船出海作業,逾越作業時限返港之處分標準(廢止)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8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101326182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漁業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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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7 年 1 月 2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七)農漁字第 87040
    023號公告,並自公告之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101326182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