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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漁業署推動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執行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漁六字第1121318709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漁業建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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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10年6月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一字第1101315086A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29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2年10月20日農業部漁業署漁六字第1121318709號令修正名
 稱及第1、11、16、17、23、27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漁業署推動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執行作業注意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