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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核發簡任非主管人員職務加給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4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農人字第1130113621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目/給與退撫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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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100112408 
  號函訂定頒布全文 4 點
2.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22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20112991 號函修正頒
  布全文 4 點其及其名稱;並自 112 年 8 月 1 日生效(原名稱:「農
  業部核發簡任非主管人員職務加給處理原則」)
3.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21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30113621 號函修正頒
  布第 3 點及其附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