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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進口漁船漁具漁業資材及漁業試驗研究用品免稅項目及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2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院臺財字第0930021768號
法規體系: 漁業目/沿近海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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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4 年 2 月 27 日行政院(八四)台財字第 06831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4 條
2.中華民國 86 年 7 月 23 日行政院令增訂部分附表(編號85-90)
3.中華民國 93 年 5 月 12 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30021768 號令修正附
  表編號 8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第2條第2項、第3條第2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之權責事
  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漁業署」管轄;第3條第1項
  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