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辦事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6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農人字第1120251140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組織目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70220041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施行日期自本處暫行組織規程施行之日施
  行
2.中華民國 108 年 5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8022009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並施行日期自本處暫行組織規程施行之日
  施行
3.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20251140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