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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場地借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4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農保秘字第1121858106號函
法規體系: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農村水保其他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7年4月2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秘字第10
   71852191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定自107年5月1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2年8月24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秘字第11
   21858106號函修正全文 12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