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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及所屬各機關(構)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4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農綜字第1120013762號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目/管制考核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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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1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秘字第 1070102945 
  號函訂定頒布全文 7 點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120162087 
  號公告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規定未
  及配合修正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
  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2.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農業部農綜字第 1120013762 號函修正
  頒布全文 7 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