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121337974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遠洋漁業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2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613320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5 條
2.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61339879 
  號令修正第 15、16、21~24、27~30、33、34、36~38、40、41、46、47
  、50、51、55、57-59、61-63、65、67、68、71、75 條條文;並增訂第
  49-1、72-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1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81333615
  號令修正公布第 11、15、25、38、44~47、51、58、62、65 條條文及附
  件 4 、13、15;並增訂第 37-1、62-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111333457 
  號令修正發布6、7、9、19、21、23、24、26~28、30、40、43、46、47~
  48、50、51、56~58、61~63條條文及附件 4、5、7、9、10;增訂第 5-1
 、19-1、22-1、42- 1、66-1、69-1 條條文;並刪除第 49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第
  2條第2款序文、第4條第2項、第5條之1第1項、第6條第5款、附件4、附件
  5、第7條第1款第1目、第2款第1目、第2目、第3款第1目、第8條第1款、
  第2款、第3款、第9條、第10條、第11條序文、第12條第1項、第13條第1
  項、第22條第1項、第2項、第4項、第22條之1第2項、第23條第3項序文、
  第2款、第3款、第24條第2項、第25條第1項序文、第1款、第2項、第27條
  第1項序文、第3項、第28條第1項、第3項、第29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
  第3項、第31條第1項、第32條、第33條第3項、第4項、第34條第1項、第
  2項、第35條第2項、第36條第5項、第37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第3項、
  第5項、第42條第2項、第43條第2項、第44條、第50條第2項、第3項、第
  51條第2款 、第53條序文、第54條第1項、第55條附件11、第56條第2款、
  第57條第1項、第2項序文、第3項序文、第4項、第58條第1項序文、第2項
  序文、第2款序文、第2目、第61條、第62條第1項序文、第2項、第3項、第
  62條之1、第63條第1項序文、第65條第1項、第2項序文、第1款、第66條、
  第66條之1第1項第1款、第67條序文、第1款、第2款、第68條序文、第1款
  、第69條、第69條之1第1項、第3項、第70條、第71條序文、第2款、第6款
  、第7款、第8款、第73條第3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36條附件9、第62條附件
  14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漁業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漁業署漁業監
  控中心」、「農業部漁業署」管轄
5.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農業部農漁字第1121337974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及第6條附件4、附件5、第61條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