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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民團體申請農產運銷加工設施補助審查原則及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6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農糧銷字第1121074349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糧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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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銷字第 1
  001056131 號函訂定全文 8  點,並溯自 10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
2.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3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銷字第 1
  021057099 號函修正全文 8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銷字第 1
  05107329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2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銷字第 1
  09107370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第 6  點、第 8  點條文及第 7
    點條文之附表五,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1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糧銷字第 11
  11073507 號令修正「農民團體申請農產運銷加工設施補助審查原則
  及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8 日農業部農糧蔬字第 1121074349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