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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告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家畜家禽飼養規模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1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1040042554A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畜牧目/畜牧行政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88) 農牧字第 880
  040016 號公告訂定全文 3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40042
  554A  號公告修正全文 2 點;並自 105 年 4 月 30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