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2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31335421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2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41332251
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91332899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共 7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申請及核發鯊
魚及鬼蝠魟屬物種來源證明書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113年3月5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31522837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31535591號令修正發布
第1點、第5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