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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臺北植物園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農林試生字第1122236462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試驗改良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
2.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試植字第 10311200
  6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規定
3.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2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農林試植字
  第 10522305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9 點規定
4.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農林試植字
  第 106223059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規定
5.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農林試植字
  第 1092230604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規定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120162087 
  號公告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規定未
  及配合修正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
  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6.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8 日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農林試生字第 11222364
  63號令修正發布第 1 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