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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軍實彈射擊通報作業程序及彈藥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國訓軍事字第1020002041號;農漁字第1021308053號;署巡訓字第10200198531號;外亞太七字第10201132251號;台內警字第1020873470號;交航字第10200358563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沿近海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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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六日國防部(89)戊成字第 03478  號公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漁字第 891321405  號公告、行政院海岸巡
  防署(89)署巡訓字第 0890008641 號公告、外交部(89)外禮一字第
  8930001261  號公告、內政部(89)台內警字第 8981861  號公告、交
  通部(89)交航字第 72233  號公告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6 點;並自八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國防部國訓軍事字第 1020002041
  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21308053 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署巡訓字第 10200198531  號、外交部外亞太七字第 10201132251號、
  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20873470號、交通部交航字第 10200358563號令修
  正第 3 點、第 9 點、第 11 點、第 16 點、 第 20 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