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六日國防部(89)戊成字第 03478 號公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漁字第 891321405 號公告、行政院海岸巡
防署(89)署巡訓字第 0890008641 號公告、外交部(89)外禮一字第
8930001261 號公告、內政部(89)台內警字第 8981861 號公告、交
通部(89)交航字第 72233 號公告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6 點;並自八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國防部國訓軍事字第 1020002041
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21308053 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署巡訓字第 10200198531 號、外交部外亞太七字第 10201132251號、
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20873470號、交通部交航字第 10200358563號令修
正第 3 點、第 9 點、第 11 點、第 16 點、 第 20 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