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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香蕉鮮果出口日本同意文件核發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4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091064462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果樹及花卉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6 年 4  月 1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05046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中華民國 96 年 4  月 10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6 年 11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05241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中華民國 9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1105088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 ,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1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3106594
  5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1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9106446
  2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 109  年 1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