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01332
06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21330
14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修正名稱(原名稱:一百零一年度一百
噸以上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捕撈鮪類及類鮪類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213
312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1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413
322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41334
6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8、14、16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61335
229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