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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動物保護稽查管制車及救援車之固定特殊設備及標幟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1000040006號
法規體系: 動物保護目/動保行政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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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7004137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00040006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及其名稱(原名稱:「動物救援車固定特殊設備及標
  幟規定」);並自發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