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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防檢四字第1121496100號 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植物檢疫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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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
 檢四字第 092149034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一
 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
 檢四字第 0991491241號令修正名稱及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發布日
 生效(原名稱:輸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防檢四字第 1041494210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
 檢四字第 1061494403A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防檢四字第 1081493478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
 檢四字第 1091493906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四字第
  11214961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