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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鮮乳標章核發使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2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0990040231號
法規體系: 畜牧目/草食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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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中字第 08300
  12  號公告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中字第 09110
  80446 號公告修正全文 12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9004023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規定;增訂第 1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