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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山坡地跨越野溪之簡易橋樑及箱涵通洪斷面瓶頸改善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4 月 1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99 年 04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水保治字第0991884600號
法規體系: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坡地管理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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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治字第 
  0991884600 號函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