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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人事室暨所屬人事機構職缺辦理內陞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0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農人處字第1120113412A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目/組編任免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0年3月5日核定
2.中華民國90年3月21日修正
3.中華民國91年1月18日修正
4.中華民國91年4月18日農人室字第0910080346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98年12月28日農人室字第0980081274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99年2月8日農人字第0990080228號函修正第二點
7.中華民國99年11月16日農人室字第0990081280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100年3月25日農人室字第1000080268號函修正附件六,並自
  100年3月1日生效
9.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農人室字第1030112447號函修正附件六,並自
   103年6月27日生效
10.中華民國105年1月4日農人室字第1040113335號函修正第一點,並自
      105年1月4日生效
11.中華民國106年2月13日農人室字第1060112134號函修正全文 4 點,
     並溯自106年1月20日生效
12.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農業部農人處字第 1120113412A 號
     函停止適用, 並自 112 年 11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