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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沒入農藥器械原料物品處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0981484313號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植物防疫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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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8148431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序文、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
  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