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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茶葉出口日本同意文件核發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111064101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雜糧特作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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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71035
  93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9105033
  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九十九年九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1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11106410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