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7132097
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0
93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八年五月十五日生效(原名稱
:九十七年及九十八年飛魚卵漁業管理規定)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2
2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點條文;並溯自九十八年七月十五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01320121 號
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