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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4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農林務字第0971720492號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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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71720
  49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