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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森林遊樂區商品服務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農林務字第1091615869A號 公告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全文檔案: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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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九十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八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517
  50924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九十五 年 十二 月 三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916158
  69A  號公告廢止,並自中華民國 一百十 年 一 月 一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