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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漁船違規於海上安置非本國籍船員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7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0981320710號
法規體系: 漁業目/漁業人力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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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5132152
  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071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漁船違規於
  海上安置外來船員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