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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漁業署漁業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8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漁一字第1131512800號函
法規體系: 漁業目/企劃及漁民輔導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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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一字第 886
  70040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一字第 09313
  10129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一字第 095
  1310152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天然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105年7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一字第1051315351
  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13年7月17日農業部漁業署漁一字第1131512800號函修正名稱
  及全文共11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災害
  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