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5147225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47156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5 款、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款、第 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