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
第 11017025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之 1、第 4 條條文
,(名稱並修正為「陸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
廢止審查辦法」)。
本辦法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2.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2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
第 106170154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及其名稱(原
名稱「自然地景指定及廢止辦法」)。
3.中華民國 95 年 1 月 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4170155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