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養殖漁業進口污染防治用途機械設備證明審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0981321064號
法規體系: 漁業目/養殖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81 農牧字第 1050512
  A 號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83 農牧字第 3050121A
  號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1
  06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畜牧業
  及農民進口污染防治機械設備用途證明審核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