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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無給職顧問遴聘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2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農人字第1120112989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目/組編任免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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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4 年 2 月 18 日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 0940001626 號函核
  定頒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 94 年 2 月 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40108328號
  函修正頒布                                                
3.中華民國 94 年 9 月 13 日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 0940028328 號函核
  定修正頒布全文 6  點
4.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13 日農人字第 1010124506 號函修正頒布第 4 
  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生效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120162087 
  號公告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規定未
  及配合修正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
  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5.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6 日農人字第 1120112989 號函修正頒布全文
  6 點及其名稱;並自 112 年 8 月 1 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顧問遴聘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