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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農水字第1040082176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田水利目/綜合企劃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093003078
  4 號函訂定頒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0940030571
  號函修正頒布;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0950030612
  號函修正頒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096003045
  7 號函修正頒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六年七月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0960030511 號
  函發布修正頒布第 2  點條文之附表;並自九十六年十月一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4008217
  6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