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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花卉與種苗及栽培介質防範紅火蟻移動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農授糧字第1061064468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蔬菜及種苗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074
  68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41058
  3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之附件一;並自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510577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及其附件一「苗圃紅火蟻檢查標準作業程序
  」;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0104882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 106 年 4 月 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610644
  68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點,並修正名稱為花卉與種苗及栽培介質防範
  紅火蟻移動管理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