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88050662 號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3005108
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60051
14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0005133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非都市土地休閒
農業區容許作休閒農業設施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10022
351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