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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營造漁村新風貌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漁四字第0961340035號
法規體系: 漁業目/沿近海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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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四字第 093
  134444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四字第 09613
  40035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漁村
  新風貌計畫補助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