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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農法字第1040162033號 函
法規體系: 法制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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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0930097151
  號函訂定頒布全文 19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04016203
  3 號函修正頒布全文 2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