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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稻育苗中心受停灌損害救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農授糧字第1121090545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糧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13248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溯自九十三年一月七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9109206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1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1121090545
 號令廢止「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節水獎勵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