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稽查公糧業者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糧字第1081096949號
法規體系: 農糧目/稻作產業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89 年 1  月 1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九農貳(一)字第 8
  91120016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91 年 8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貳字第 091112019
  7 號函修正發布第 1  點規定
3.中華民國 93 年 4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31311
  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 93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 93 年 12 月 3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13188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點規定,並自 93 年 12 月 31 日施行。
5.中華民國 93 年 5  月 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5110225
  7 號函修正發布第 3  點規定
6.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1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41096
  629 號函修正全文,名稱並修正為「稽查公糧業者注意事項」。
7.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51096
  556 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8.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2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71096
  675 號函修正第 3  點、第 9  點規定
9.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2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71097
  036 號修正第 6  點附件十一
10.中華民國 108  年 7  月 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8109
   6949  號函修正第 3  點、第 5  點、第 6  點、第 11 點規定及第 
   3 點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