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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倉儲物資災害防範及處理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4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011095099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稻作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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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貳(行)字第 89112
  5198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13116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0 點;並自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1109509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