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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與印尼漁業合作流網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1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10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0931331627號
法規體系: 漁業目/遠洋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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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3011
  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31
  6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