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3005008
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250708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115074
22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12、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2、§6、§7序文、(1)、§8Ⅰ、§13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
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